2018-09-05 16:12:32 来源:早检测网 栏目:检测教程
一、反抄袭检测
反抄袭检测共有两次机会,检测结果认定标准如下:
1、第一次检测通过的,按照正常程序参加评阅、答辩。
2、第一次检测未通过的,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且必须参加复检,复检时间为3月22日,复检通过的可正常参加评阅、答辩,但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不得高于70分。复检未通过的,论文成绩为不及格。
3、检测结果为“推定疑似存在抄袭、剽窃行为”的,各学院应组织有关专业学术委员会对论文进行人工审查,做出最终认定,并将认定结果签字盖章后给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备案,认定报告见附件。
二、校外送审
送审成绩是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阅论文的重要参考。送审论文的指导教师评分为指导教师评分(40%)和送审成绩(60%)的加权平均值。
有关反抄袭检测、校外送审的规定详见《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科研实践课程管理办法》和《华东政法大学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反抄袭检测、校外送审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可在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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