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

期刊主编教你如何写出一篇优秀的科技论文

2019
05/28
11:09:40
早检测网

2019-05-28 11:09:40   来源:早检测网   栏目:检测教程

Stuart N. Lane博士,Earth Surface Processes and Landforms (ESPL)期刊主编,曾在2013年发表文章《撰写地貌学论文稿件的良好规范》。本文精选了部分内容,希望对广大科技论文作者有所启发。

一篇好的科技论文应具备的特征


要想了解一篇优秀的科技论文应具备哪些特征,首先应了解科技论文的目的。这里介绍一下Ellison(2002)提出的出发点。Ellison区分了两个必需要素以证明出版稿件的合理性:

(1)q,即稿件的内在趣味性和重要性;及稿件的原创性和重要意义;

(2)r,即稿件的严谨性。


为确保出版的合理性,稿件必须具备充足的趣味性和重要性,以激发他人的阅读兴趣和参考意图;它必需具备足够的q,即使稿件内容不慎明了或者对主题的贡献不大。就这一意义而言,期刊确实发挥了重要的筛选作用,一些人可能称之为监控作用:应当将科技稿件挑选出来,以防那些真正重要和原创的文章被埋没。


其次,期刊文章是有记录的:也就是说,一旦稿件被采纳,就几乎不可能取消其出版。在一些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可以不发表该文章(如抄袭或混淆,篡改或伪造数据),但这些情况非常罕见。要想使文章记录在册,就必须具备充足的r(即调查结果应当是合理的),以经得起批评。正因如此,采用全面、充分合理的调查方法至关重要,并且通常情况下,文章的调查结论应充分贯穿讨论和结论部分。



图1说明我们如何平衡q和r以确定稿件出版的概率,而且出版概率与q和r是成正比的。ESPL的编辑会寻求专家指导以确认稿件中q和r的水平。为解释这一指导原则,图1显示了所有稿件的关键参数是q,稿件被采纳的概率沿q轴上升的时间较晚,因此提供了更为严格的控制指标。出版概率沿r轴上升时间较早,反映出所有的地貌学研究受作者对研究方法和数据处理的限制。


因此,大部分研究工作建立在一系列假设之上。虽然在理想情况下,所进行的研究能经得起批评,但研究工作仍很有可能留有假设有待验证。在一些情况下,如果研究工作相当重要(q较高),编辑在认识到基于这些假设的调查结果可能是真实的时,会希望研究工作继续下去:因此,r轴概率的上升早于q轴。明确q的条件对于说明r十分重要;但即使是r良好的稿件,即使q充足,获得出版的概率也有可能很低。


一篇好的(传统)科技论文应具备的结构


前面对q和r两个要素下了定义后,我们就可以对一篇地貌学科技论文的基本结构进行界定(图2)。这不并不是说图2的结构是撰写地貌学文章时唯一可取的结构。其它的结构也可能是合适的,尤其是对于评论性文章、短评或信函,或是适合论题特性的稿件。然而,绝大多数地貌学科技论文均采用如下结构,包括那些曾在ESPL发表过的论文。



建立q:引言和文献综述

图2显示出q和r在一篇文章中的常见位置:q要素与如何解决问题有关,文章首先对其下定义然后加以展开,最后在结论部分有所涉及;r要素与采用的方法论有关。论文稿件的第一部分通常最为重要:在这一部分作者必须提及他们的工作为何重要,为何值得出版。也就是说,这一部分应当明确提及与稿件主题有关的科技文献,确定我们本就知道的、不知道的以及正在研究的目标。我们可以将这方面的知识总和视为q,稿件中引用的文献应最大限度地建立起q。


然而,只建立起q还不够。一篇期刊文章还应有明确的计划如何扩展q。也就是说,它必须说明稿件中的q是什么。为更好地展示q,最好隐含地反映出我们进行科学研究的一般原因,然后明确目标,反映出一个或多个原因。


是否所有的q可以仅在引言中建立,取决于稿件的主题。所以图2展示的引言分为了两部分,但这不是必要的。如果稿件中有一个较长的引言,务必在引言的最开始即阐明稿件的目的,并说明稿件的重要意义。如果稿件中有一个单独的文献综述部分,务必在稿件中只将对支撑研究有用的文献加以综述。对支撑方法论有用的文献综述应当出现在方法论部分,而不应出现在稿件中建立q的部分。


展示r:方法论

出于两个重要原因,我们需要报告所用的方法。第一,为建立和确保所报告学科的质量。第二,允许其他人复制这些方法。鉴于这两点,论文的方法部分至关重要。方法论应当通过参考文献加以论证自身。通常,它应该:参考和论证稿件重点部分的案例研究(如果有案例研究);提供一切必要的背景资料,包括对建立工作范围有用的数据;详述具体工作;指明分析中用到的任何假设。对于以上建立q的方法,第一次提及案例研究的地方应为方法部分,尽管这未必是一个必须遵循的严格规则。


据我本人的经验,报告方法时有两种特别常见的错误:(1)细节不充分;(2)未能在方法部分将所有与方法相关的材料进行分组,而将其它方法尤其是与分析相关的放在结果部分阐述。后者要求稿件的结构严密(见上文)。前者则更加困难,尤其是稿件中运用复杂的方法时,难度就更大。即使这些方法大部分可能在之前已发表,但要求潜在的读者了解这些方法显然不太可能。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论文应该在方法论方面做到独一无二。一些期刊,包括ESPL在内,可能允许作者在线添加稿件的补充部分。


结果、讨论和结论


就组织稿件的结构而言,最后的三个部分均应指出工作的进展,呼应稿件的第一部分。结果部分应包含研究中提及的所有调查结果的完整说明(通过图表和表格支持其结果)。一般情况下,最好是避免过多地将这些结果与之前的内容相联系,以确保结果部分与讨论部分相对独立。讨论部分应包含对结果的详细解释。尽管讨论部分可能是构建稿件组织结构时最简单的要素,但这一部分通常最难写。然而,这一部分却最为重要,因为该部分将增进我们的理解,从而明确我们从研究中了解到的情况。它可以与结论部分区分开,因为讨论部分解决的是引言中提到的每个问题。而结论部分应按照稿件的进一步目标,从总体上反映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的情况,或是指出该研究仍有待进一步发展。


摘要

我打乱顺序,将稿件的摘要部分放到这里说,主要是因为摘要部分最好留到大部分稿件完成的时候再写。摘要是一个重要的资源。即使如今大多数期刊文章可以在网上找到,并且理论上来说,很容易获得,但在实践中摘要仍是众多读者一个关键切入点。通常情况下,摘要是编辑要求修改最多的部分。摘要应包含以下要素:论文的目的,说明这些目的重要性的简要概括,研究方法的说明,以及稿件的关键结论。摘要虽然很重要,但它很少决定一篇文章的成败。


标题

虽然大多数作者从标题开始,但是我选择以标题部分结束本节。标题是一篇稿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句子或短语,它同样是我们经常要求作者修改的一个地方。不同的期刊对标题的要求不同。在ESPL,我们认为,标题是决定潜在的读者是否阅读的关键点。我们希望,标题是对稿件所研究的科技问题的明确表述。一般而言,这意味着避免提及以下两个方面:案例研究或问题评估的领域;所用方法(除非论文就是明确有关方法论的)。最好的标题往往能传达出稿件的精髓,语言简洁,且能激起潜在读者的阅读兴趣。


小结:科技稿件的对称性

总之,在稿件中强调图2的两点是十分重要的。第一,稿件的要素之间应具有明显的对称性:结论部分应直接回答引言中的问题,因此引言部分应明确说明作者想要总结的问题;对稿件主题的论证和解释,或出现在引言部分,或单独出现在文献综述部分,应详细说明要讨论的内容,综述的文献应与要讨论的内容密切相关;对结果的详细叙述,应充分解释采用的方法论,以支持得到的结果,而且方法论必须只涵盖能支持结果的那些必要元素。第二,对出版文献的引用应出现在稿件的不同地方,而不应只出现在文献综述部分。的确,文献综述应严格侧重论述研究工作的重大意义,支撑讨论部分的解释,或为研究中运用的方法提供依据。


常见错误


尽管前面有所提及,我们有必要指出作者投稿时常犯的一系列错误。这些常见错误,或经常被编辑在筛选阶段提出,或被审稿人指出。首先,一个比较普遍的错误是,不能熟练地使用所投期刊的工作语言清晰地论述内容。这种情况下,只能拒绝这种让人无法理解的论文。因此,作者必须力图确保稿件质量上乘。


第二个基本错误与文献有关。可能审稿人最常见的一项要求是:为稿件增补其它文献。一般来说,这是因为对所有相关文献的作者缺乏认识。审稿人的职责之一就是确保这些文献被正确识别。但是还有两个棘手的问题。随着网上期刊资源的增加,限制了我们对实体论文的阅读和引用。其后果是,作者一般可能意识不到其研究受到创新性的限制,因为许多文献出版于20世纪90年代中晚期之前,而这些文献未被作者研究过。未能充分建立Q,是许多作者应该注意的问题。另外,我注意到一些个案错误在于根本没有引用整个领域的相关文献。应当注意的是,参考文献由研究的主题决定,而不是由负责撰写论文的作家团队决定。


第三个错误,我曾碰到过这样一种观点:稿件提交审查前并不需要完成它。这一观点认为,即使一份草稿需要后续工作,如审稿人几乎肯定会要求修改稿件,但这不妨碍论文的提交,任何遗留问题可以在评审后解决。很遗憾有人会有这样的观点,这对审稿人和编辑而言都是不公平的。应遵循的规则是,提交上来的稿件必须保证作者已做到最好:数字应清晰、完整;语言应尽可能正确;论文应按照期刊的规范组织结构;应遵循期刊的作者指南。


第四个错误是关于出版策略的。我们业内存在一个小的趋势,即:使用某一研究项目撰写尽可能多的论文。这种做法面临重复出版的风险,这一问题我以后再提。然而这一问题的另一个较为严重的后果是“切香肠”,如此一来,一个项目被多篇稿件瓜分。“切香肠”式的做法不仅增加了材料的阅读量,特别是造成多篇文章需要多个版本的相同理由和大体相同的方法论,它还降低了研究项目的价值,因为用一篇文章完整地展示项目内容,其价值大于所有单个文章的价值总和。在ESPL,当我们认为作者出现这个问题时,也不时予以指出。而一个常见的理由是,为了使作品符合相关的字数限制,两篇文章都是必要的。我们通常按照以下两点回复:(1)我们可以允许增加文章的正常篇幅;(2)我们鼓励将两篇文章正式连接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产生两篇较短的文章。有了这样的衔接后,第一部分中出现的要素无需在第二部分中重复。这一例子很好地说明,与编辑协商能显著促进评审顺利进行。

最后,我想说,许多早期问题对于编辑方针不同的期刊而言,其重要性也不尽相同。因此我才强调作者应关注每个期刊的作者指南。关注作者指南能有效避免出现以上常见错误,避免触犯下节我要提到的道德和法律问题。


道德和法律问题


向一家期刊投稿既是道德承诺,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有期刊,不论是开放获取型、混合型,还是传统型,都要求作者在提交时发表书面声明。未能达到任何一项法律承诺都是一个严重问题,这其中包括了提供虚假或不正确信息。因此,如果一家期刊需要作者对某一问题做出回应,而作者不明白这一回应,作者应在投稿前咨询编辑。


与法律问题相关的一个关键问题就是版权。对于想要出版的材料,任何科技期刊的任何作者必须拥有材料的版权,如果不拥有版权,他们必须拥有出版的权限。一旦稿件出版后,作者是否保留版权取决于期刊,也取决于保留程度(例如可能只在某些特定场合保留版权)。如果一篇稿件中包含来自其它版权作品(包括在线材料和局域网材料)的节选内容,如插图等,通常作者须得到该版权所有者的书面许可。


版权问题自然会产生第二个问题:重复出版。投稿要求稿件以原始未发表的作品为基础。显然,如果作品之前已被全文发表,作者可能不再对作品持有版权,这就直接导致这一作品无法被提交。然而,重复出版则是一个“灰色”问题,主要涉及试图出版前已被部分发表的作品。故而某些要素的重复不可避免。对于已经应用到某一研究的一套方法,可能只有一种方式能够加以描述。同样,当一个复杂、相互关联的作品,例如博士论文,必须分成一系列短篇文章时,其中的必要元素也有可能被重复。然而,作者可能(并确实)越过了这一界限,比如试图将工作分成多篇文章,或是在先前作品已被发表后又陆续提交进展甚微的作品。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作者提交先前已大幅刊登的作品以供发表。实际上,这其中存在两个问题。


(1)围绕重复出版的一个实际元素是,比如说,方法部分的材料来源于重复了作者先前出版过的作品。这样的重复应包括适当引用作者第一次发表的这种材料。

(2)稿件的重复可能不止是程度上的不同,而与该作品先前曾在哪里出版过有关。例如,一些会议发表了包括图表在内的扩展摘要。这些摘要的长度可能在几千字左右。将这一摘要扩展成一篇完整的文章并寻求出版,这一做法是否属于重复出版,界限并不总是那么明确。


实际工作中,ESPL在逐案的基础上评判每项问题,我们关注文章此前在何处发表,是否有电子出版物,同行评审的水平,及是否有国际标准图书编(ISB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或数字对象标识符(DOI)。例如,一篇有DOI标志的文章实际上是永久发表的文章,我们将不允许其在ESPL上出版。关键问题是,如果你认为有可能是重复出版,在投稿前最好咨询一位编辑,这总好于编辑在评审稿件时发现问题。这类咨询在交稿前提供了必要的指引,可以避免重复出版的问题。


第三个问题,所有的期刊都要求,从投稿到做出初次决定期间,他们对稿件拥有独家受理权。这样做有其充分的理由,尤其是避免了稿件同时被多个审稿人受理。寻找审稿人已经令编辑们日渐头痛了。


最后一个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可以被划分到“违规”范围。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剽窃,剽窃的正式定义是:作者在不适当、不充分地标明原作者及出处的情况下,引用他人的作品。剽窃的形式多种多样。剽窃最直接的方式是,大范围复制他人的作品,无论是文本还是图表,然后逐字将其粘贴到稿件,无论是否有适当的致谢或说明(如使用引号)。剽窃还以较为间接的方式出现。例如,ESPL的剽窃检测软件揭示了诸多例子,作者在其稿件中挪用他人作品中的大量句子,有时没有标明来源,或者不带引号。在一个案例中,一整篇文章从70篇已出版的文章中挪用句子,只改变了数据及研究的一些具体特征。即使在不那么极端的情况下也会构成剽窃:就像一个研究项目的有效开展需要技巧,写作也同样需要技巧。未能识别出他人的作品将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另一种微妙的剽窃方式是,在未经允许、未充分注明的情况下使用他人的研究/数据/调查结论。除剽窃外,还有其它违规行为,如有意或无意伪造、篡改数据或对数据进行模糊处理。


其中一些违规行为可能很难检测到。审稿人在这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不过,幸亏我们有日渐成熟的软件系统帮助我们识别剽窃行为。例如在ESPL,所有提交上来的稿件都要在评审前的筛选阶段首先通过剽窃检测软件的检测。在确定为疑似剽窃后,接下来还有明确的导引体系,如出版道德委员会。尽管确定稿件剽窃的严重性需要一些主观判断,但是否需要采取行动由以上体系决定。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有责任调查可能的剽窃行为。这里补充一点。第一作者的通常反应是:当调查到该人时,第一作者会将文本的违规部分归咎于共同作者。然而,这也同样提醒作者在提交稿件前,应该与所有共同作者一起检查这些事项。


作者与评审过程


如何对稿件进行评审,不同的期刊做法日渐不同。包括:

(1)有的是开放式(所有的评审意见均与稿件共同发布到网上),有的是封闭式(只有作者和编辑能看到评审意见);

(2)审稿人是否对作者匿名(审稿人匿名,标记为“盲审”);

(3)作者是否对审稿人匿名(审稿人和作者均匿名,标记为“双向盲审”);

(4)编辑做决定前所需的评审次数;

(5)副编辑或编辑委员会在协助决策过程中扮演的角色。


找两名或以上的审稿人评估稿件可能是编辑过程中最难的部分:要找到两位有意向的审稿人,就要发出远远超过两份邀请。从我在ESPL工作开始,最高的邀请记录是18份。先前,我已经阐述了一些我们选择审稿人时要考虑的因素(Lane,2012)。总之,我们会考虑:

(1)提交稿件的主题;

(2)采用的方法论;

(3)作品参考的文献正文;

(4)审稿人的可靠性,如果知道的话;

(5)不选任务过重的审稿人,不管我们是否曾在近期邀请其审稿。


包括ESPL在内的许多期刊都要求作者推荐审稿人。对于作者的推荐被采纳了多少次(如果有的话),我们并没有政策限制。这些推荐意见推荐了可以考虑的特定人选,也可用于提示我们应从哪个领域寻求审稿人。然而需要强调的是,当作者推荐一名审稿人时,我们通常不会选择近期(过去五年内,或许更长)与作者共同发表(一篇或多篇)稿件的审稿人。我们还依赖于作者的诚实度,避免推荐与作者正在合作(并且我们不知晓有合作情况)的审稿人。作者可以通过提供公正、诚实的推荐意见帮助我们确定审稿人选。


两次评审进行后,需要编辑(可能是一名或多名)详细阅读,然后根据审稿人的意见评判稿件。这种做法的目的是做出初次决定,如图II所示的各个例子,并将初次决定的理由告知作者。根据我的经验,地貌学期刊的大多数编辑认为他们的角色不仅仅是秘书,作用不仅仅是传达审稿人的评论意见,因此他们会给出理由,解释该决策是如何做出的。大多数编辑还将引导作者如何修改稿件。


也许,与作者和评审过程有关的最重要的指南是,如何回应修改稿件(几乎所有的初次决策都是这样)的决定。


此处需要增加一个注释。作者会不时地感到失望,这不可避免:稿件被拒绝;或是收到修改要求,因为稿件未达标。有时作者会感觉决定并不合理。在允许作者提出上诉这一方面,各家期刊所允许的程度稍微不同。但是大多数编辑乐意听取作者的看法,令其进一步澄清。在特殊情况下,他们可能重新考虑做出决策。例如在ESPL,我们会允许作者上诉,只要作者能令人信服地证明评审过程中的错误(如邀请了与作者有利益冲突的审稿人)。我要强调的是,这类上诉非常罕见也很少能够成功:但是如果作者认为有必要,作者仍有权澄清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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