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2 11:19:16 来源:早检测网 栏目:学术资讯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2019年,我国的就业总量压力不减,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数量达834万人,再创新高。同时,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突出。这一背景下,2019年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依然备受关注。
临近春节,校招已经过半,女大学生们的求职之路是否顺畅?遇到招聘性别歧视如何合理合法维权?如何在应聘时让用人单位看到自己的闪光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2019年女大学生应聘进行时
去年暑假一过,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2019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小海便和同学们一起,着手准备简历、投身求职热潮。
小海的就业理想是当老师。明确了这一目标,凭借着自己的实力和优异成绩,她幸运地早早“抢”到了自己满意的工作,即将赴深圳展开新的生活。
“一开始面试的学校比较好,要求也高,抱着尝试的心态去的,没有被录用,也没觉得气馁,反而帮我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小海畅谈自己的面试经,“后面又面试了几个单位,自己的面试技巧也得到提升,越来越顺,最终一共拿到了3个offer,挑了一个自己比较满意的。”
她告诉记者,自己之所以这么快找到满意的工作,原因之一就在于眼光放得比较远。“目前教育系统对教师岗位的招聘需求还是比较大的,除北京之外,其他地区能提供的机会非常多。”小海总结道。
原因之二则在于,“教育行业本就是女性的优势行业,再加上拥有北京师范大学的硕士学历,在其他地区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非常占优势。”
即使求职顺利,但小海仍有一个很深的体会:很难什么都占全。她坦言:“最后定的这个工作,职业发展、学校理念和工资待遇,自己都很满意,唯一不足的是地理位置没那么好,不过权衡之下,还是选择了这个。”
在小海看来,跟同学们相比,自己比较务实,“班里就业整体不错,选择不留京的大部分都签好了,留京的同学工作则一般定得晚一些。”
正如小海所说,今年就业想要留京依然是不小的挑战。
经过4个多月的奔波,还没拿到offer的小彤心里有点扛不住了。“眼看要到寒假没什么招聘信息了,就给自己找了份实习,可以填满我的时间,让我不去因工作还没有着落而胡思乱想。”
今年25岁的小彤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还有半年也将如期毕业。她告诉记者,现阶段,自己最理想的职业选择是留京当一名心理教师。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就中小学教师这一岗位来说,小海所选择的深圳地区薪酬水平普遍比北京高出不少:“深圳公立中小学的教师年薪在20多万元,高出北京两倍左右”。
相比薪酬,小彤更在意的是工作本身。她说,自己的求职优势,就是对这份工作的热爱。“我很喜欢和孩子相处,觉得心理教师的工作很有意义”。她打心底里相信,如能如愿,她“可以工作得很快乐。”
而选择留京,正是看中了北京的发展前景。实习期间,小彤曾参加过一些教师培训。“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不足,学习的机会和平台对我未来发展十分重要,所以自己想尽力争取留京的机会”。
女性就业维权的好时机
虽然教育行业是女性的优势行业,但求职的女大学生仍会遭遇到招聘性别歧视。
由于本科毕业后曾工作过几年,如今小海已满29岁。求职过程中,这个年龄经常让她感觉到招聘单位的顾虑。小彤也听同学说过,有个别单位在招聘时仍明确男性优先或要求签生育协议。
“二孩政策放开后,公司对女职工的满意度降低了不少。很多工作和职位相对稳定的女同事都选择生二胎,引起很多部门管理者的不满。”一家拥有7000名员工的大型上市公司HR经理陈某告诉记者,“近两年,能明显感觉到一些用人部门存在性别歧视,很多岗位都倾向于男性和年轻未婚女性,已婚未育和大龄未婚育女性就业较难。”
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实施,陈某也看到,基于不同企业文化,企业对女职工的态度也开始呈现泾渭分明:“一部分公司选择对生育女职工实行慰问奖金、报销等政策,这样能更好地留住人心。排斥女职工生育的公司没有树立好自己的形象,也势必会影响到员工归属感和企业文化。”
同时,虽然招聘性别歧视的现象依然存在,针对女性特别是女大学生就业权益的保障也越来越充分。
据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研究员杨慧介绍,一方面,我国目前已出台多部政策和法律法规来保障平等就业,如2007年通过的就业促进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第二十七条提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2005年修正的《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也特别提出,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以民族、性别、宗教信仰为由拒绝聘用或者提高聘用标准的……由县级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
另一方面,为促进公平就业,全国妇联、人社部门等均在积极作为。2016年,全国妇联下发《妇联组织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约谈暂行办法》。据了解,目前,江苏、黑龙江、吉林、辽宁、广东、江西等多省人社厅和省妇联已联合发文促进女性平等就业。对于违反平等就业的用人单位,省人社厅和省妇联可以约谈企业,纠正性别歧视行为。
在杨慧看来,要想更好地促进女性就业公平,除了要把已有法律落实好,还应及时修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很多人觉得就业促进法落实得还不够理想,是因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过程中,依旧沿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杨慧解释道,“条例是2004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颁布后,其中第二十七条涉及就业歧视的内容没有纳入条例中,这就导致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条例执法时,招聘中的性别歧视难以进入监察范围。因此,应及时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改完善好,把招聘性别歧视纳入劳动保障监察之列。同时,在法律责任中明确对实施招聘性别歧视单位的处罚标准。”
去年年底,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也特别要求,要切实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各地各高校要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严禁发布性别、民族、院校、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歧视性信息。”同时,要“普及就业创业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与以往不同,教育部此次对提高大学生维权意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杨慧认为,现在是女性就业维权最好的时机。“如今,女大学生有很多途径可以维权,因此,除了政府帮助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女大学生自身也要提高维权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只有自己知道享有哪些权益,遇到侵权行为时才能有所应对。”
打铁还需自身硬
对女大学生们自身来说,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能有助于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促进就业公平。但要想找到一份理想职业,关键是“打铁还需自身硬”。
“应聘过程当中我发现,其实用人单位虽然会考虑应聘人员的学校、学历、年龄、性别等问题,但更多的还是会在意个人的实际能力”,小彤举例道:“比如说个人技能,实习经历,面试中体现出的表达能力,都是用人单位更为在意的。”
往年,有一些单位反馈:单从简历来看,优秀的女生不比男生少,但很多女生最终还是会受限于自身。这样的反馈引起很多女大学生共鸣。
对此,某世界领先软件科技公司招聘HR李某告诉记者,“对于企业来说,应届生招聘更多关注的是个人素质、学习能力、抗压能力、解决问题能力、逻辑表达能力等方面。在应届生面试过程中,学生在校成绩只作为一个参考标准,所以很多女生的学习成绩非常优秀(应试能力强),对自身的认知和期望值也会非常高,但对企业的需求理解不够全面,往往会在面试时出现落差和期望偏差。”
李某指出,这其中存在的矛盾往往体现在:部分女生期望选择离家近、轻松、相对稳定的工作,这样的工作需求在企业里仅有少数岗位可以满足,会出现供不应求。
她建议:“学生在校期间要更注重培养个人的综合素质以及工程实操能力(理工科),在就业选择前做好个人的初步职业规划定位以及对自我的客观认识,找到适合且愿意长期发展的岗位方向。”
“招聘应届女大学生时,企业普遍担心‘95后’女生会娇生惯养,更倾向找能吃苦的女生。”陈某也建议,“女大学生在应聘时应沉淀下来,不要急于短期快速拿到高薪,先了解自己的长短板,选择对的职业方向,相信只要自己肯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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